问题 | 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法法规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在恶劣情况下追赶、飙车;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经营校车业务或者严重超限载客、载客或者严重超限规定速度的; (四)违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如果他们符合逮捕条件,就必须将他们逮捕又逮捕。 二、逮捕的先决条件: (一)证据条件。逮捕证据条件是指有证据证明犯罪发生的证据。 1.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那么就没有申请逮捕的问题。 2.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即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被告人所犯的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 (二)刑罚要求逮捕的刑罚要求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三)必要要件逮捕的基本要件是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必要条件,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使逮捕成为必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逮捕: (一)可能犯新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实际危险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供的; (四)可能对受害人、检举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逃跑。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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