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能否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之诉?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第三人能否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之诉? 可以,因合同效力问题产生纠纷的,第三人如果与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效力纠纷几种主要类型是什么? (一)、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二)、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1、口头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口头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口头合同虽然简便易行,但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所以,一旦发生纠纷是不易获得解决的。 2、书面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书面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合同纠纷是书面合同纠纷。 (三)、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 这是从合同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合同种类的。 1、国内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国内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国内合同纠份不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来说,单纯从程序角度要容易得多。 2、涉外合同纠纷。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涉外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涉外合同纠纷因为具有涉外因素,解决纠纷时要比国内合同困难得多。 第三人可以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之诉,合同效力纠纷的类型包括无效合同纠纷,有效合同纠纷,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其中无效合同纠纷是指,由于合同的无效引起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合同无效之后,当事人需要各自返回因合同而取得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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