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恐吓罪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同时,法律没有规定有恐吓罪这一罪名,一般恐吓他人涉嫌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如果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恐吓他人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要负刑事责任,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实施恐吓他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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