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中生故意伤害别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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