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有哪些 (一)挂号费: 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二)检查费、治疗费等: 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三)药费: 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 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四)住院费: 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 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 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在三年的时间内受害者或者是肇事者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诉的。 但是超过时间了的话就不可以追诉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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