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女婿有代位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女婿有代位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女婿没有代位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 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 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 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女婿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进行在线咨询。 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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