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时是按逮捕书上的罪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不一定。因为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罪名和批捕通知书的罪名不一致,应当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的罪名为准。 罪名是否成立需由法院作最终判决,由法院决定。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起诉材料进行审判的,但同时也会根据被告人的抗辩及举证材料作出独立的审判结论。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的起诉不能成立,那会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有误,则会依法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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