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同一农村集体成员之间才可以办理过户,并且还需要受让方本身不存在宅基地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如果本身已经有宅基地是无法过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类型来进行认定,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情况,还需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我们只有使用权,但是也会也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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