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
分类 | 法律顾问-律师收费标准 |
解答 |
一、对于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上诉还要交律师费。上诉案件等于重新进入诉讼程序,需要签订合同委托,除非与律师事先有约定,否则要重新缴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诉讼费要多少钱?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5、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7、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5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0.5% 50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0.1% 2000交纳。 9、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财产保全金额1千元至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1% 20元计算;超过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0.5% 520元交纳。 10、其他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收取。 11、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受理费每件为50元。 对于上诉的情况,一般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或者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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