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办理?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马上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及其结余资金转移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内。 五险一金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保险福利,很多单位只有五险没有住房公积金。对有公积金的劳动者来说是一种好事。 具体规定如下: 1、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市集中封存帐户。 2、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转移手续,由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从市集中封存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与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的,当然在这期间劳动者是随时可以提取的,只要满足条件带上相应的资料即可,一定要注意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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