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形式合同和书面形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法规 |
解答 |
一、口头形式合同和书面形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形式合同和书面形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二、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签署的合同只要内容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且内容都是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意见的,都是生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需按照合同的内容严格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但是口头形式的合同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议最好是签署一份书面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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