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认定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1)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2、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5)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综上所述,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会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公众安全。对触犯这类犯罪的不法分子,司法机关会严惩,对个人判刑最轻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受害人死亡等严重后果发生,处罚则可以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企业犯罪后,法人会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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