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追回借条上的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如何追回借条上的钱 进行起诉要债。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有借条如何证明借款事实 有借条不一定能证明借款的事实,一般需要双方质证或者做鉴定才可以。借条只是一个证据而已,借款的事实是综合的考虑,单纯考虑借条这个东西,是个孤证的,要看双方质证的结果。双方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明,且对借条有疑问的,法院会询问是否提交文字鉴定。鉴定的方法并不是仅仅鉴定文字是否正确,而是要根据文字走向等辨认是否同一人书写。同时,有时也可以通过验证资金流动与否判定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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