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如何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执行 离婚后财产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进行分割,如果对方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对于离婚财产的执行,如果选择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需要按照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来进行执行,而协议书是在双方领取到结婚证以后就会正式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至于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按照判决的结果来进行分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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