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已经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一定是正式工,试用期阶段也需要签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已经签订劳动合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吗? 经签订劳动合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员工,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审查哪些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职工经过试用期考察,转正以后才是公司的正式工,可即便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没有任何工作绝对是铁饭碗,身为公司的正式工,可能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有重大变故或者本人有重大过错的,都能提前终止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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