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方上诉原告需要请律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被告方上诉原告需要请律师吗? 1、被告方上诉原告不一定需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以下的公民、单位或者是组织等来进行辩护: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若是委托了律师等为代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如果请律师,怎么确定律师费? 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是处理民事方面的一些诉讼活动,完全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收取诉讼费用,还有就是请律师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用的,但是并不是说所有案件当中都必须要请律师,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选择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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