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判? 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 2、当事人栏:直接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另起一行,写案由。 具体写法是这样的:“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一案,现答辩如下:” 或者写:“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法院转来原告XXX提起XXXX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答辩如下:” 4、答辩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这是答辩状的关键部分。 5、尾部和附项 (1)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 总的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不同的离婚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判决女方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不能有伪造债务或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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