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抗诉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证据调查 |
解答 |
一、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抗诉吗?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提出抗诉,司法实践中属于法定抗诉权利和条件行使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一条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诉讼抗诉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抗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 (二)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三)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四)检察院提请抗诉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五)再审开庭 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民事纠纷诉讼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依法采取的抗诉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从受理以后的30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检察院会启动抗诉程序,人民法院会开庭审理抗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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