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 1、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为女性; 2、客观上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需要对女性实施暴力的手段,如殴打、捆绑等直接危害到妇女人身安全的行为,强迫妇女,使得妇女违背自己的意志; 3、犯罪分子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观目的是故意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的意愿的。 如果身上有伤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不是自愿的。 另外想一想在强行与发生关系当中是否还有其他反抗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如反抗时用到的东西。 具体如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溯时效的。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强奸罪虽属于刑事案件,但它有诉讼时效限制,而且拖得时间越久越不利于公诉机关取证。在发生强奸案件之后,应该立即进行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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