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业房是什么性质? |
分类 | 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规 |
解答 |
一、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业房是什么性质? 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业房屋属于经营性用地性质,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有哪些? 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用地可以对外出租、流转,建设单位可以和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建设用地上兴建商业房项目,这种属于经营性用地性质。这样的商业用房产权是四十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按照目前规定可以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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