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不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七)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八)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九)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诉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有什么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前面提到了取保候审阶段不得违反的规定以及什么情形下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所以说想要进行取保候审的犯人,在取保候审之前,最好就是提前知道这些规章制度,看自己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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