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30天取保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过三十天后取保候审的,只要没有被法院定罪,则不属于有案底(即有犯罪记录)。 所谓案底,就是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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