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货主要求赔偿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中货主要求赔偿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货主要求赔偿后可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也有可能由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同时承担责任。具体的担责情况,与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有关。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一)地域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4)诉讼标的今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 若某公民的经济权益、人身权益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失,那么可以在确定自己受到的实际损失之后,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责任方购买了保险的,那么首先是保险公司来承担支付医疗费等损失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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