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法定节假日规定有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解答 |
一、全国法定节假日规定有什么?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三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现实中很多企业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存在认识上的两种误区,一是认为只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就可随意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而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另一种看法认为,只要单位规定,就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即用人单位无权自行决定实施这一工时制度。 在实行标准工时制和计件工时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而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情形下,情况发生改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重要的节日 纪念日不仅是放假休闲的好时光,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宣传,以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进行了详尽的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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