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1、寻衅滋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殴打他人的的治安处罚为:一般情况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法定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寻衅滋事: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对寻衅滋事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治安、劳动教养或刑事责任。 殴打他人:是指造成人体的疼痛,一般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殴打他人并造成伤害的,视其伤害的程度(轻微伤、轻伤以上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治安或刑事责任。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 前者侵害的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而后者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二者行为的起因不同。 前者的起因或者说起意,有的是为了争夺称霸的势力范围,有的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发;而后者,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大都是一人一事。 3、二者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 前者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后者表现的较为单一。具体地说,前者的表现形式有: (1)、因其不轨的行为受到批评、斥责而大打出手; (2)、对互不相识的人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故意制造混乱,横冲直撞; (3)、两人或多人纠合在一起窜街扫巷,拦阻车辆; (4)、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欺行霸市,或者故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 (5)、在公共场所拦截、追逐他人或者进行辱骂等等。 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的处罚都是根据具体情节判定的,在比较轻微的情节下一般构不成犯罪,会进行治安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是拘留,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就是属于刑事案件,会进行判刑,罪严重的可能会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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