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一、银行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原则是什么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则。《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条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则。第四条银行保险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消费投诉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督促其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消费投诉。第五条各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在消费纠纷化解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协调、促进其会员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二、保险合同条款有哪些 分类根据保险条款的不同性质,通常有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之分。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 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 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 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任意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 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人身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银行保险机构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要及时处理投诉,并且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便捷高效、标本兼治和多元化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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