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办理房产预抵押有期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办理房产预抵押有期限吗 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如果是预告抵押登记的,预告登记的期限是90日,超过90日的,预告登记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不过,买房者购买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其中一个便是开发商不能按时还贷,那么房子不能解押会直接影响买房者办理房产证。 并且,如果开发商逾期还贷被起诉的话,被抵押的房子将可能会被拍卖,届时买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 当然,如果买房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做了抵押的,那么可以通过跟开发商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积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抵押如果预告登记的,有登记期限要求。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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