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变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武装部队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它们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他们的名誉,从而危害国防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造假的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所谓变造是指对原来有效的公文证件印章用涂改、擦消、填充内容等手段非法改换其真实的行为。 行为人以虚构的部队名称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进行犯罪活动,实施什么罪就定什么罪,不能以本罪论处。 行为人如果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后并以此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或者进行其他诈骗犯罪的,属手段牵连,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一般是后者而从重论处,但构成犯罪却不能构成他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科刑。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犯罪的行为方式有三种,犯罪对象是三种。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武装部队是保障我国国防安全的重要的力量,如果行为人实施变造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不仅仅会侵害武装部队的管理秩序,也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在行为人实施该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或者是单位立案侦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