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拒绝履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什么是拒绝履行呢?拒绝履行要怎么判断呢?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或许还有很多人急于想要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构成拒绝履行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 (二)须履行仍为可能 如果履行已陷于不能,则为履行不能,只有在可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拒绝履行。 (三)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债务人的拒绝履行的表示,或者是明示的,或者是以行为的方式为之。无论以何种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表达的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都是明确、肯定的。 (四)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五)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债务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因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或者是因为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是因为债务履行期限未到,则为正当行使权利或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拒绝履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