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诽谤罪公开审理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行为人涉嫌诽谤罪公开审理吗? 诽谤案件如果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应当不公开审理;如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由法院对申请进行裁定。如果法院不公开审理的,要作出说明。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二、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 主体 已经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满16周岁的正常自然人。 2、 主观 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就是明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观 客观上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说,现在的行为已经在给被诽谤人造成一定的伤害。 4、客体 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那么,这个情节严重指的是什么,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是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那么以上的这种情形就属于情节严重。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诉讼程序都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如果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是国家秘密的,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商业秘密不同,涉及商业秘密需要当事人申请才可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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