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处理期限规定多久?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纠纷处理期限规定多久? 1、拆迁纠纷处理期限可能为六十日、也有可能为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纠纷,那么法院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补贴和奖励、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搬迁补偿等。 1、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具体金额已由各城市确定。具体金额和计算方法见当地标准。这里作者列出的补偿标准是通过大众拆迁人的独立搬迁和过渡来计算的。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2、停产停业损失赔偿 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补偿费用,由于属于个别情况,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补贴和奖励 补贴包括困难补贴和分摊补贴。困难补贴是指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对贫困人口给予补贴;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共的额外补贴也将发放。 4、房屋装修补偿和家电设备搬迁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由当事人先行协商,评估机构不能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的搬迁也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但是,为了统一.为方便起见,各县市将根据市场价格出具具体补偿标准,具体金额以出版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发生拆迁纠纷时候,纠纷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判断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提出的请求若是被法院受理了,那么需要在限度期限内审结纠纷。期限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起算,对于行政纠纷,法院的审理期间通常是六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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