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行政治安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派出所行政治安处罚有哪些 派出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派出所可以代为执行,应当向被执行人交付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时会在网上登记处罚记录,全国联网的公安机关都可以查询的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派出所有权处罚。 其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有罚款五百元以下及警告。 派出所出具处罚决定书,应该在里面写清楚被处罚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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