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由责任人依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 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确定责任人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赔偿的顺序是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或者没有投保的,由责任人自己承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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