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 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 只有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 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 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4、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 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 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 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 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 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三)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 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 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四)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五)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 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 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 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 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人们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在中介的协助下签订的,而往往合同也是由中介来准备,这个时候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就要求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先对二手房合同作出审查,看其中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者是有不清楚的约定,这样当事人在作出协商,之后双方都满意了才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签字。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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