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对视力鉴定流程,视力残疾的分级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司法鉴定对视力鉴定流程 1、视力检查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 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2、视野检查对照法: 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1、盲。 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2、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3、低视力。 三级,0.05~<0.14、四级。 0.1~<0.3 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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