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交警大队能否承担民事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民法典交警大队能否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对交警大队科院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民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包括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第 一是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主要表现在: 对于民事责任而言,其责任主要是指破坏或者有损了客观事物或事实的一种客观存在。 而其中的破坏以及损害主要说明由于某种特殊的行为或者某些特殊的事件,造成民事主体的权利权益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或者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这就要求对于民事权利的主体必须要在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迫害的前提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进行请求,以求它们对你予以法律上的救济。 2、二者在他们的具体概念含义上也存在着巨大的不同之处。 具体表现在: 首先,对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而言,民事责任主要是属于法律中各种责任的其中一种责任,主要是指是保障民事主体的一种重要措施,内容是实现保障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也是民事主体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的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因此民事责任主要是指一种民事的救济方式,目的是在当案件的受害人或者案件的被侵犯者的权益受侵害时得以使其恢复。 第三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惩罚形式也表现出了巨大的不同。 主要体现在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又称为民事责任的形式,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措施。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民法典对交警大队科院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对于民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是有几种的,具体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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