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行为无效起诉书是有效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婚姻登记行为无效起诉书是有效的吗 婚姻登记行为无效起诉书是有效的。 婚姻登记行为属于行政范畴,是对实体婚姻关系的法定许可程序,是指行政行为。 该行为是否有效受婚姻登记及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 婚姻登记行为符合无效行政行为要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无效,其诉讼应当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二、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被认定为是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 因此《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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