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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登记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民政登记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应该这么写: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

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离婚原因;

子女抚养和教育;

财产处理,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住房的归属;

其他约定,包括债权债务等;

同时还应当附上:

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登记机构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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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