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登记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民政登记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应该这么写: 1、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 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 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离婚原因; 子女抚养和教育; 财产处理,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住房的归属; 其他约定,包括债权债务等; 同时还应当附上: 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登记机构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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