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判处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 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 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3)客观要件。 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 这个损失既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还应当包括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因果关系。 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于不法行为人的不法行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二、惩罚性赔偿功能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 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 三是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不作为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是存在着相关的侵权行为,那么是需要对于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的,这是属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种。 同时需要告知对方的就是有一些情况之下需要承担的是侵权方面的惩罚性赔偿,相对于补偿性赔偿比较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