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主要形式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二、哪些禁止用做商标? 以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和图形; 7、带有民族的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的文字、图形;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 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上述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一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或者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应当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的,当然了如果说对方不理睬的话,就只能够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方式来处理,毕竟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有强制执行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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