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清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不清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1、不清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不一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人身损害案件发生之后,受害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的。若是侵权的一方并不愿意支付赔偿金,那么对于受害方来说,即使并不清楚人身损害赔偿的案由,只要确定自己已经满足了法定起诉的条件、也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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