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是否可以部分抵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房产是否可以部分抵押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一个整体,抵押房屋时不能只抵押一部分,但整个房屋抵押,并且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抵押人私自将抵押的房屋卖掉,怎么办 抵押不同于买卖,房屋所有人将房子抵押出去之后,还能够使用该房子,仍然能住人并且不用考虑搬走。 按照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房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之后,还享有以下几个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 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 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 虽然然说房屋抵押人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还是蛮大的,但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房屋抵押人没有告诉抵押权人,也就是债权人,就私自吧将抵押的房屋卖掉,该行为最后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根据法律上对抵押的明确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按照房屋抵押人对被抵押的房产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同时,除了上面不能私自做抵押的规定,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具体的义务如下: 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 如抵押人对抵押房屋进行毁坏,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一般就是抵押人要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 如果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就像在地震中被毁坏的房子,那么此时房屋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不能只抵押一部分的,房屋抵押要将房屋全部抵押。 抵押房屋时,要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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