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死者极危高血压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中死者极危高血压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死者极危高血压谁承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划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是由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只需要等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出来就可以了。 同时如果是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医疗费赔偿、交通费赔偿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的赔偿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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