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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关系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吗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一、劳务关系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吗

建立劳务关系后,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五险一金的。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建立劳务关系后,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具体工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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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