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分配剩余财产,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何时分配剩余财产 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分配是合营企业解散清算总程序中的一个步骤。 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协议的规定处理,也可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还有剩余财产的话,按章程有优先股先分优先股,若没有按章程的分配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二、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企业如果破产的话,首先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也就是关于财产方面的一些问题弄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下一个步骤,至于企业的一些财产,首先是需要清偿公益债务,还有就是破产的费用,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话,就可以由公司的股东来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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