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定金罚则的使用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一、违约定金罚则的使用条件是怎样的 1、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 当事人之间虽有交付定金的约定,但并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能使用定金罚则,因为此时尚不能确认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2、主合同须为有效。 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 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即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接受定金的一方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交付方。 双方应当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 3、须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事实。 不履行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没有实施履行合同的行为。 4、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存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 第二,定金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交付后才生效; 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事先支付。 有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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