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为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民事纠纷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为多少钱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到三千元; 2、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到五千元; 3、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到十倍予以赔偿; 4、达不到残疾的,原则上不需要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确有必要的,不超过2000元; 5、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按过错程度相应减少精神损失费金额,若受害人负全部责任的,在不超过10%的范围内,视情况而定; 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有哪些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三、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是会结合受害方的实际伤情来进行确定,一般少者几千多者上万,如果造成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的,那么还需要承担医疗的费用,这样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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