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违规扣分情况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规扣分情况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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