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个人财产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个人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承包土地后,对承包土地经营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属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有哪些 (1)合法收入。 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 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 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藏。 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 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 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 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 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 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如拖拉机、机床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对承包土地享有经营的权利,是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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