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二、交强险赔付是累计金额么 交强险的赔偿额不同于商业险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上限是单次计算的,而不是全年累计的。简而言之,如果你没有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你在出现了交通事故时候就是可以再次的进行理赔的,当然了,如果你申请理赔的次数越高,那么,你在下一年的交强险所需要缴纳的金额也是会相应的增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但愿能够帮助你解决疑惑。在对交强险作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认定肇事者在此次责任当中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责任下关于死亡伤残、医疗费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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